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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色警戒2尤里复仇 https://www.hongjing520.com/ (原标题:挟商标以令商户,这样的协会还有多少?) 近日, 河南多家逍遥镇胡辣汤店因商标侵权突然收到法院传票, 商户们要想继续使用这个牌子, 每年要交1000块钱会费, 不然就得赔偿3到5万, 事件以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叫停告一段落。 而胡辣汤还没凉, 肉夹馍又热气腾腾上来了, 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了全国多个使用“潼关”相关商标的店铺, 两个热点, 再度凸显出协会和商户在商标使用问题上的博弈。 没有加入协会,没有缴纳会员费, 店名或者菜单上有“逍遥镇”或“潼关”几个字, 就是侵权违法了吗? 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在情况说明中写道: 逍遥镇胡辣汤起源于北宋年间,距今已有1000多年历史。 逍遥镇胡辣汤之所以成为家喻户晓的美味佳肴, 离不开各地胡辣汤经营户的传承熬制, 离不开业内同仁的辛苦打拼, 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支持。 地域特色美食是千百年来形成的, 饱含着当地人的集体劳动和创造, 反而被协会注册了商标, 成了自己的独家发明, 这在情理上让很多人难以理解。 河南一名肉夹馍经营户说得更直白透彻: “这个潼关肉夹馍有这么大名气, 并不是潼关肉夹馍协会创造的, 而是全国千千万万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给它打下的天下。” 从法律上来说, 协会本身是否合法拥有“地名+美食”商标? 根据律师分析: 潼关由于含有地名,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。 此外,若商标使用人在注册商标之前, 就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商标, 那么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。 此例中, 这些商户使用地名作为店名小吃的一部分, 其实只是对自身经营业务的描述, 大多在“潼关”“逍遥镇”等协会商标注册前就开始经营, 本身没有恶意侵权, 是有充分的抗辩理由的。 而协会在维权中还拿出了其他谜之操作, 比如,潼关肉夹馍协会工作人员称, 会员费一年2400元,一个月200元。 但不少商户提到,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, 而想要继续使用“潼关肉夹馍”这个商标,需缴纳99800元。 这很容易让人产生收“加盟费”或“保护费”的联想, 很有敛财的味道。 还有,经营肉夹馍的商户称, 好多律师打电话,刚开始说五万, 后来又变一万八、一万二、八千、五千, 这样随意变动, 又加重了人们对正当性的疑虑。 一系列操作, 利用一般商户在法律知识方面的认知差距和畏惧心理, 迫使他们选择和解,花钱了事。 协会维权的理由还很正当: 去伪存真、促进产业发展。 冠冕堂皇地从小本经营的商户嘴里抠食吃。 这样的维权,钻了法律的空子,也少了人情。 以一种对抗的方式维权,把协会和商户对立起来, 不管三七二十一,直接发传票、打官司, 即使走法律程序, 但会是促进产业发展的最佳方案吗? 这样的维权首先打击的是经营者, 打破了他们的饭碗, 而没有千千万万市场经营主体, 产业发展的终端毛细血管供血不足, 自我循环发展还有什么动力? 合法行业协会的正确姿势, 应该是规范行业标准, 扶持业内企业, 秉持公益等原则, 实现互惠共赢, 进而做大一地产业。 格局决定发展。 类似“潼关肉夹馍”这样的协会, 试图垄断地方的“金字招牌”, 挟法律以令经营者, 破坏市场内生秩序, 极易助长滥诉之风, 怎能不让诸多小本经营、以地名开头的小店瑟瑟发抖? 希望这两起事件, 对各地能起到检视当地小吃行业发展的作用。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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